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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樂郵物流中轉站並不轉運含有鋰電池的電子產品 (如iPhone,iPad等),以及任何以到付形式或平郵方式寄出、簽收時須提供追蹤號碼、沒有查收或追蹤証明的貨物。如有任何損失,本公司一概不負責或承擔任何責任。

2. 樂郵物流中轉站只接受及處理一間店舖所發出的一個追蹤號碼內只有一位客戶的貨物。

3. 假如發生以下情況,而導致任何遺失、漏寄、損毀 或 運輸 收費變更,樂郵物流中轉站恕不負責︰

情況一︰ 賣家發出一個追蹤號碼,但包裝內有兩位或以上客戶的貨物,而導致有客戶未能認領其他貨物。

***客戶須聯絡賣家,確保賣家發貨時的追蹤號碼只有該客戶的貨物。***

情況二︰ (客戶購買兩個或以上的貨物) 賣家只向客戶提供一個追蹤號碼,但實際上賣家將客戶的貨物分開兩個或以上的追蹤號碼發出,而導致客戶未能認領其他貨物。

*** 客戶有責任聯絡賣家,取得其他正確的追蹤號碼以作認領。***

情況三︰ 如賣家無法提供或提供錯誤追蹤號碼,導致正確追蹤號碼過了免費存倉期,因而被收取存倉費。

*** 客戶有責任聯絡賣家,取得正確的追蹤號碼以作認領及就存倉費與賣家作出商議。***

4. 客戶於貨品認領認領貨物時,須如實申報貨品價值以作報關之用,而每個追蹤號碼之價值不得超過USD4,000。

5. 客戶於貨品認領登記之追蹤號碼,須於貨物到達物流中轉站後的一個工作天,才可進行系統認領程序。

6. 已登記於〈貨品認領 〉之〈 追蹤號碼〉貨品,於到達物流中轉站後會進行系統自動認領程序,完成後客戶可於〈貨品認領 〉進行合併、建立訂單及安排寄送貨品。

7. 樂郵中轉站存倉安排注意事項:

- 追蹤號碼貨品之單邊長度不可超過150厘米(cm),總重量上限為80磅(lbs)。

- 客戶必須在貨品寄到樂郵物流中轉站當日起計10日內,登入網站認領及申報貨品資料;否則第11日開始,每日每個追蹤號碼的貨收取 $10 (HKD)存倉費。

- 貨品必須在到達樂郵物流中轉站30日內進行認領及申報,否則該貨品一律當作廢件處理。

- 自動推送之貨品會因應情況進行重新包裝。

8. 所有集運訂單首重或續重不足1磅(LB),將以1磅(LB)計算。

*** 例: 集運訂單總重量是1.1磅(LB),訂單上會以2磅(LB)計算。***

9. 樂郵集運服務須根據有關貨品之實際重量和體積重量(體積重量計算公式: 長×闊×高/5000)兩者間計算,及後以較高價格之運費為準。

10. 貨物實際重量和體積重量,以海外樂郵倉計算為準。

11. 所有區別/非工商業區/偏遠地區是以該派送地區分佈或樓宇規劃而釐定,各區別均設有不同定義及收費基準。

***新增/已更新的地址須進行系統確認,否則訂單須至少一個工作天審核才可確定收費。***

12. 香港物流中心存倉及集運發貨事項:

所有於樂郵物流中轉站己認領及申報之貨品,會於7-15日內安排上機空運回港。

貨品到達香港物流中心後,可免費享有30日存倉期,越期每件貨品收取$10(HKD)存倉費。

在香港物流中心之貨品,客戶可以安排發貨,每次最多只可合併 50 個不同的追蹤號碼。若超過30日仍未發貨,一律當作癈件處理。

13. 選擇「運費到付」付款方式或已完成付款之訂單,恕不提供取消或修改訂單服務。

14. 取消訂單後,貨品會分配回貨品認領,存倉期則由貨品原定到香港物流中心當日起重新計。

15. 樂郵物流中轉站收貨時間為當地時間星期一至五早上 10:00am 至下午 17:00pm,星期六日及當地假期休息。

16. 正常情況下,貨品會於7-14個工作天到港派送。

17. 樂郵物流中轉站在外國倉簽收的貨件,會定期轉運香港,不設退回服務。

18. 所有貨品於簽收後不設退件服務。

19. Lotpost將提供指引予物流公司,按照正常運送時間表派遞貨品,但不提供保證。Lotpost不對因延誤運送貨品而引致付貨人的損失或損壞

付款條款及細則

1. 信用卡付款

1. 以信用卡方式支付費用,須以港幣結算及額外徵收3%行政費。

2. 訂單一經確認並成功付款後,本公司恕不安排退款。

3. 若以信用卡繳付之費用如有退款,將於1個月內安排退款至客戶的信用卡戶口。

4. 本公司辦理退款日期,與客戶的信用卡月結單結算日有所差異。

5. 網上信用卡付款是由 Paypal 提供的即時付款系統處理 , 本公司將不會就 Paypal 所導致的任何直接、間接、附帶、衍生性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交易 一經 Paypal網上信用卡付款系統核對資料及完成後, 本公司無法進行回復或退款等動作。

6. 除了訂單編號及交易記錄外,本公司不會儲存任何客戶信用卡的戶口資料,一切關於信用卡付款詳情的查詢,請與發卡銀行聯絡。

7. 如使用信用卡付款,為保障客戶的利益,承運人必須為信用卡持有人。

8. 如有任何爭議,Lotpost 將保留最終決定

2. 運費到付 (現金付款)

1. 現金付款只適用於Lotpost自取點。

2. 若客戶的訂單於成功建立後,不得更改或取消。

3. 如有任何爭議,Lotpost 將保留最終決定

有關Lotpost自取點取貨

1. 以合併後計算的訂單貨品,總重量不可超過 100 磅(LB)。否則會員可選擇其他取貨方式或將貨品轉發至香港指定地址。** 重量標準Lotpost計算為準 **

2. 於領取貨品時,須提供由Lotpost發出之取貨密碼作為取貨證明,並不接受以單號或電話號碼取。

3. 為免引起誤會,Lotpost自取點職員會根據該訂單內的貨品數量全數取出。Lotpost自取點職員並不會因應客戶要求,提取訂單內的部份數量貨品。

4. 禁止在香港自取點的大廈或店舖範圍外拆貨或隨地棄掉垃圾。

5. Lotpost自取點提供剪刀等拆貨工具,如使用拆貨工具而導至任何損傷,一切與Lotpost無關。

6. 香港Lotpost自取點於每個發貨日均設有配額限制,額滿即止。

7. 部分自取點根據大廈物業管理公司要求,管理處有權要求進出人仕出示身分證明文件進行登記。

8. 到達Lotpost自取點的貨品,必須在貨品到達當日起計五天的辦公時間內領取,逾期則每個訂單每天收取 $20 (HKD) 存倉費,若超過30日仍未提

有關客戶指定地址

1. 以合併後計算的訂單貨品,貨物總重量不可超過 100磅(LB)。貨品經合併後若超過 100磅(LB),會員須分開兩張訂單運送。** 重量標準以Lotpost計算為準。

2. 提供指定地址運送的物流公司為Lotpost之合作伙伴,客戶不得指定物流公司。

3. 物流公司不會於星期日或公眾假期派送貨物。

4. 為保障客戶權益,物流公司只會依照訂單上的指定地址送貨;如訂單確認後須更改送貨地址,客戶須自行聯絡派送商接洽。

5. 如果客戶提供其他非收貨本人的工作或住宅地址,若派送貨物時出現任何問題,本公司一概不會負責。

派送事宜:

- 派送的指定地址為住宅地址,派送員會根據客戶在Lotpost帳戶提供的聯絡電話,於派送貨物前致電給客戶,然後送貨到客戶的指定地址。

- 派送的指定地址為工商業地址,暫不提供派送前之聯絡安排。

6. 如客戶要求派送的指定地址沒有電梯,物流公司並不會上樓派送及會聯絡客戶於地面取貨。

7. 如果貨物到達後的第4天起,物流公司都聯絡不上客戶,貨物或會被安排到Lotpost香港物流中心自取點提取。另將加收 $60(HKD) 轉運手續費。

8. 如使用客戶指定地址運送服務,在確認訂單時輸入非香港地址,該訂單的貨物將會被安排運到Lotpost觀塘自取點提取,而已繳付的

有關物流運送契約條款

承運契約條款

嚴禁承運違禁品包括冒牌貨品及任何侵權物品等,違者一律送官究治,有關戶口亦會被即時終止。

發運人或閣下和本公司作為承運人須承認以下各項條款,作為共同遵守,並具有法律效力的約定條件。閣下自成功確認訂單或支付物流訂單起,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契約之條款。

一、發運人和承運人的責任及承諾:

1. 發運人或閣下及其委託的代理人保證所委託發運的物品符合國家法律及運輸部門能夠接受的,不違背承運人意志的物品。本公司即承運人對下列物品拒絕承運 :

1.汽機車 - 整台完整的汽車類

2.違禁品 - 如各類槍砲彈藥、煙火、爆竹、照明彈、獵槍、空氣槍、魚槍、藥、毒氣、刀械、弓箭飛鏢、子彈、炸藥以及其它兵器,以及各類含有易燃物質的貨品,如火柴、打火機、油類、蠟燭、蠟、毒性物質、感染性物質、放射性廢棄物、易揮發物品等。

3.動植物 - 所有動物與植物(無論活體或非活體或部分),如蝴蝶標本、動植物標本、鱷魚、象牙、象骨製品、牛角、犀牛角、蜥蜴、化石、動物皮製品、動物皮草、球根、種子、乾燥花等。

4.肉類 - 所有肉類與肉類食品,如生鮮食品、生肉、火腿、香腸、牛肉乾、或其他肉製品、肉類加工食品等。

5.健康食品、藥品、醫療用品 - 所有健康食品、藥品、醫療用品等需要醫生證明書的所有商品,如感冒藥、減肥藥、維他命丸等。

6.液體 - 如飲品、化學藥劑、清潔液、香水、精油、液態化妝品、漂白水、雙氧水等液態。

7.粉狀物 - 如奶粉、粉餅、沙、土、灰、水泥、含水泥成份等粉末狀物。

8.侵害專利權、商標權及著作權之物品 - 侵害專利權、商標權及著作權之物品,如偽名牌,盜版光碟等。

9.各種設備零配件和電子產品:電子零件(電腦主板,顯卡,電源,二極管,線路板等)包括但不限於汽車,摩托車配件,零部件用於汽車及電單車的備用零件,車輛喇叭,排氣管及其零部件,工業原料等物品,均不得以“個人物品”方式收寄進口台式電腦,平板電腦,手機,相機,筆記本電腦,洗衣機,液晶電視機等。

10.壓縮的、液化的或受壓溶解的氣體 - 如罐裝瓦斯、潛水用氧氣瓶、防身噴霧器、噴漆、髮膠、殺蟲劑、滅火器等。

11.毒品 - 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所列毒品及其製劑,罌粟種子、古柯種子及大麻種子等。

12.槍型玩具及用品 - 槍型玩具及用品。

13.冷氣空調 - 冷氣、冰箱、空調以及其他含冷媒商品等。

14.其他 - 原石(未經加工的石頭)、原木(未經加工的木頭)、菸、酒〈包括樣品酒、迷你酒〉等。

15.禁運出版物和宗教類物品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膠卷,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錄像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包裝違反“一個中國”主義的產品,書本刊物,光碟等聖經,可蘭經等經書;宗教宣傳畫冊,宗教旗幟物品等。

16.其他航空禁運品,如:粉末狀物品 (不論何種顏色) 、液體(不論使用何種包裝)、外包裝有危險標誌的貨品、沒有國家音像出版社證明的音像製品(含CD、VCD)、刀具、榴槤、帶氣火機、涉及“武器”和“槍支”概念的任何貨品(含玩具)等。

17.海關限制入境的其他物品:其它各關境主管海關規定不得進口的商品。

2. 發運人或閣下承諾本公司有權放棄或拒絕接收不適宜快運方式運輸的,有意或無意隱瞞物品真實名稱及價值,以及國家法律明令禁止攜帶、郵寄、運輸的物品。一旦違反,發運人或閣下願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3. 發運人或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保證接受和支付本公司所公佈的物品運價及相關的存倉和轉運費用。

4. 如因閣下的貨物內溢出、滲出、或漏出任何液體或固體, 又或者因貨物包裝不當或貨物本身等種種因素, 而引致其他貨物的污染或損毁, 本公司有權追究發運人或閣下一切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5. 本公司對貨到付款之貨物一律拒收。

6. Lotpost物流中轉站只接受及處理一個追蹤號碼一個包裝貨品(可包含店舖多件貨品)。如賣家提供一個追蹤號碼,但發出兩件或以上的包裝貨品,Lotpost物流中轉站將拒收有關貨品或簽收後,如有任何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二、被承運物品的知情權:

1. 本公司有權獲知被承運物品的性質、品名數量及重量等,以協助有關政府部門和運輸部門對承運物品進行檢查或查處。

2. 經Lotpost委託發運的物品均會被隨機抽樣調查。若發現物品不符合 「承運契約條款」要求,本公司將拒絕承運。

3. 本公司之工作人員有權查看貨物,在確認貨物中沒有違禁品的情況下, 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方可領取貨物。

三、被承運物品的置留權:

1. 發運人或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未按承運合同規定支付應付運費及相關費用,則承運人在沒有取得有效擔保之前,有權置留所承運的物品,並保留對發貨人或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的索償權,且對由此而產生的任何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2. 閣下之貨品必須在到達Lotpost物流中轉站30日內寄出,否則一律當作廢件處理。

3. 假如貨品到達第4天也聯絡不上閣下,便可能會安排到Lotpost觀塘自取點領取。

四、除外責任細則:

1. 本公司並不負責除貨品本身損毀及遺失以外之任何損失。

2. 本公司對無法控制的各種情況而導致貨品遺失、損毀及由於發運人或客戶的原因所做成之損失或沒收不負任何責任。

3. 本公司對於物品運送的延誤或遺失所造成的間接損失或其它非主體性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 本公司對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的物品運送延誤,運送錯誤及損失不負任何責任:

1) 由於發運人或閣下的原因,如地址填寫錯誤、不全、和電話號碼錯誤等;收件人地址變更或無法送達的地域等。

2) 由於發運人或閣下所委託的物品本身違反了國家有關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 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蝕、有毒的各類粉劑、水劑及其它危險品。

3) 由發運人或閣下未經聲明及包裝不當所引起的各種損失。

5.由於本公司的物流服務是以收到貨物時的包裝為基礎, 加以合併後發出, 故如因貨物本身包裝不妥善, 沒有符合物品安全運輸的要求,或對特殊性物質的物品(如重要物品,易損壞的物品等)加以向本公司標明, 其破損及所生之責任由發運人或閣下自行負責。

6.為保障客戶權益,除應政府部門和運輸部門的要求對承運物品進行檢查或本公司定期的隨機抽樣調查外,樂郵物流中轉站為客戶簽收貨品時,不會替會員拆開貨品包裝進行物品數量查核或品質檢驗。本公司對於物品數量、物品包含性質及其特性所造成之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7.Lotpost將提供指引予物流公司,按照正常運送時間表派遞貨品,但不提供保證。Lotpost不對因延誤運送貨品而引致付貨人的損失或損壞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五、失件處理:

1.如遇有貨品遺失,查證後實屬物流運送問題失件,賠償上限為運費三倍或貨品的實質價值,以較低者為準,上限為$100 (USD)。而外國倉庫至香港之運費不會作出任何賠償或退款。

2.保障範圍只包括樂郵物流中轉站至客戶指定地址Lotpost自取。

3.保障範圍不包括寄送至樂郵物流中轉站

4.香港Lotpost自取點取貨者必須於取貨當時提出申請,並於簽收後72小時內聯絡本公司客服。簽收並離開提貨點範圍內則視為已收取清單上所有貨品,事後提出任何申請均一概不會接受。

5.如遇有貨品遺失,請於簽收後72小時內電郵申請至[email protected],各項服務之賠償最高上限均有不同,並取決於本司最終決定,客戶不得異議。

6.Lotpost 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得超過賠償限額。

7.逾時申報,本公司將視為已按規定完成運送而不再受理。

8.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六、預防破損處理

1.客戶有義務與賣家具有良好溝通,以確保所承運之物品之貨品備有足夠持久性承托、堅韌度強及厚度充裕的內及外包裝 或容器,以免於運送期間因包裝不當而破損或導致貨品遺失;其包裝應備有充足和合適的保護材料的箱子或外包裝應與貨物的保護材料、緩衝材料及內容物成為一 體;如有多個內容物時,內容物與外包裝內壁之間不應有因磨擦、碰撞、擠壓或晃動而發出之聲音。如發現因包裝不善而導致運送途中發生貨品損壞,本公司將不作任何賠償。

2.如托運之貨物為陶瓷、玻璃製品、特殊工藝品等易碎物品或 容易摺曲 之貨品,客人有義務確保以下:

i) 良好的外包裝:確保運送物品適當地包裝於一個具有足夠持久性和強度的包裝容器,以保護它於運送期間免受損傷,如使用較堅韌的箱子及其外箱再以木架釘上,以確保外箱可承受一定的壓力。

ii) 良好的內包裝:確保包裝內部周圍配備防震材料加墊, 而每件易碎品須單獨使用厚度充裕的泡沫或汽泡紙等防震材料進行包裝。

iii) 內外包裝必須 備有足夠持久性承托、堅韌度強及厚度充裕保護材料。

iv) 警告標籤:確保在外包裝四周當眼處注示上「須小心處理的易碎品」、「易碎品」、「小心輕放」等警告標籤。如屬容易受彎曲而損毀之貨品,應加以「請勿摺曲」的警告標籤。

如因以上任何一項包裝不善而導致運送途中發生貨品破損或導致貨品遺失 ,本公司將不作任何賠償。

3.如非上述狀況,請於簽收後72小時內電郵申請要求至[email protected],本公司經審查後會決定是否需要作出賠償,賠償上限為運費三倍或貨品的實質價值,以較低者為準,上限為 $100 (USD)。而外國倉庫至香港之運費不會作出任何賠償或退款。

4.逾時申報,本公司將視為已按規定完成運送而不再受理。

5.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七、物流賠償細則

1.任何索賠必須於簽收後的 72 小時內,以電郵形式發送以下資料至本公司的客服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申報。

A 、Lotpost 簽收單

B 、購物證明的截圖

C 、客戶聯絡電話

D 、Lotpost帳戶

E 、簽收時的外包裝照片 ( 需有清晰單號 )

F 、適用於商標貨品:有效之正貨証明(如店舖發出之正式發票,不接納手寫單據)

*所有申報的賠償資料須經本公司進行審核,而審核結果將按本公司最後之決定為準,客戶不得異議。

2.逾時申報,本公司將視為已按規定完成運送而不再受理。

3.在確定賠償個案成立後,一般約需10個工作天完成賠償。

4.所有賠償金額均以港幣結算,計至小數點一位後採取四捨五入。

5.所有賠償金額可選擇以下退款方式:

A 、劃線支票:

i) 客戶需填妥及簽署物流賠償表格,連同銀行存摺 / ATM 提款咭副本 電郵至[email protected]以安排填寫支票的收款人名稱及賠償處理。

ii) 客戶須親臨觀塘自取點領取退款支票。取票時,客戶須出示身份證,以核實領票人身份。

iii) 劃線支票須於確認後發出日起計3個工作天後的3個月內領取,逾期作廢。

iv) 已領取的劃線支票,應於票面日期起計6個月內,到銀行兌現支票。逾期要求補發,每張支票須支付港幣$200 元手續費。

v) 劃線支票如因遺失要求補發,每張支票須支付港幣$200 元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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